台胞證
※辦理時間:不含假日及旅行社代辦9天,如有缺證件或照片,則從補齊隔日起算。
※護照正本(需要有6個月以上效期及發照地是在台灣)。
※15歲(含)以上,皆需身分證由正本去影印的身分證正反彩色影本。
※未滿16歲,需附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記事欄內容不可省略)或戶口名簿影本及監護人的身分證影本。
※兩吋彩色白底近照 1 張 ,6個月內護照規格大頭近照。
※改名或有雙胞胎者,須附6個月內的戶籍謄本。
※未過期舊台胞證(曾辦過台胞證者),需附上舊台胞證正反面影本。
*台胞證遺失補辦(有效舊台胞證但遺失者):需附上警局的報案證明(在台報案證明正本-中文版,需有姓名及遺失物品註明台胞證,補辦費用新台幣3000元。
*損壞的舊台胞證的正本(有效舊台胞證但污損者):附上舊台胞證的原件,簽證費也會比照遺失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