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19)使用說明
1.持本券於優惠期間內可享用以下方案擇一:
(1)台中林酒店森林百匯平日午或晚餐乙客。
(2)台中林酒店奇鮮日料平日商業套餐乙客。
(3)於集團其他百匯品牌使用,依禮券金額折抵餐費限當餐期折抵完畢。
2.優惠期間於台中林酒店百匯周六日及國定假日午、晚餐加收200元。
3.如遇農曆春節期間、母親節及特別節日(未詳盡之日期皆以現場及官網公告為主),需補足
現場售價加服務費後之差額。
4.平日於奇鮮日本料理使用,另可補差額使用其他套餐,差額同享88折優惠。
5.本券於銷售時已開立統一發票,使用時不再另行開立。
6.本券為無記名票券,若有遺失、被竊概不掛失或補發,塗改或損毀視同票券作廢。但票券序號及條碼兩者皆可辨識則可使用。
7.本券一張限一人使用,不可兌換現金或商品禮券,亦不可與VIP卡或其他優惠合併使用。
8.本券優惠期限自2024/10/25~2025/12/31止,逾期依券載金額於集團百匯品牌或奇鮮日本料理,視同現金使用。
9.如需退換貨,請查看訂購須知。
10.贈品券無法單獨退回,須與原購買禮券併同辦理。請持原購券資料(禮券正本、統一發票、刷卡單、贈品)至本公司辦理。
若贈品已使用、毀損或遺失,須以購雰時贈品券之商品定價,扣抵退還之價金,不足扣抵時,須以現金補足差額。
11.如欲退還未使用之票券本公司將收取返還金額百分之三之手續費及換票手續費50元。
※票面金額不等於售價。